省文旅厅出台奖励扶持办法,推动涉旅企业高质量发展
日前,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台《吉林省扶持涉旅企业发展奖补细则(试行)》。根据《细则(试行)》,我省计划从20余个层面扶持涉旅企业发展,采取奖补结合的方式予以支持。省内涉旅企业单项扶持奖励最高可达100万元。
《细则(试行)》秉持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原则,“奖强扶优”积极扶持旅游企业发展壮大。采取“先实施后奖补,不重复扶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精准有效,释放涉旅企业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细则(试行)》明确,支持6种类型的涉旅企业发展,包括旅行社、乡村旅游经营企业、工业旅游经营企业、冰雪景区、滑雪场及直通车运营商、旅游公共服务经营企业、旅游商品研发设计企业。通过推动这些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做大做强,打造冰雪旅游强省、避暑休闲名省、新兴旅居大省,推动旅游产业成为全省新的经济增长点。
在对旅行社的奖励扶持项目方面,主要支持省内旅行社对国内、入境和专列团队的接待,省内十佳旅行社,省内旅行社获评国家AAAAA级和AAAA级,省内旅行社组建旅行社集团,省内旅行社跻身全国“百强”。省外旅行社组织客源来我省开展冰雪旅游,在省外主流媒体上独立刊发吉林省旅游专题广告等。
在对乡村旅游经营企业的奖励方面,重点支持集中连片乡村旅游点、高等级(AAAA级以上)乡村旅游经营主体,新评定为AAAAA级、AAAA级的乡村旅游经营企业,以及新评定为国家金宿级、银宿级的旅游民宿。
同时,还将对新评定为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吉林省工业旅游示范点的工业旅游企业,新评定为一级、二级、三级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的经营企业,符合行业标准的自驾车营地经营企业,被评为吉林省旅游商品研发中心或基地、“一村一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将奖励在国家和省级组织的旅游商品实物大赛、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设计大赛以及特色旅游商品评选等活动中获得名次的旅游商品研发、设计企业。
根据《细则(试行)》,冰雪景区、滑雪场及直通车运营商有望获得一定额度的补助。
来源: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