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台“意见” 保文化市场主体稳定
吉林省将文物安全纳入省政府考核市(州)绩效评价体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81号文件精神,2018年初,吉林省文物局积极向省政府汇报文物安全工作,推动了政府落实文物安全责任。省政府将文物安全纳入考核市(州)绩效评价体系,文物安全分值占文化总分值的60%,设置了10个方面考核指标,平均赋分,按照综合得分全省排序。2018年6月末前,对2017年度各市(州)政府文物安全工作绩效管理考评完毕。我厅积极与省文明办协调,将文物安全纳入省级文明城市评比指标。2018年5月1日,省政府印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并附各市、州、县(市、区),各有关厅局16项台账任务。参照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吉林省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省文化厅(文物局)、发改委、公安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工商局、旅游局、宗教局、长春海关10个部门列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明确了各单位具体职责分工。积极推动政府间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2018年 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签订<吉林省2018年度文物安全承诺书>的通知》,要求各市(州)政府向省政府做出文物安全承诺。同时要求各市(州)政府参照省政府做法,与所辖县(市、区)政府签订文物安全承诺书。2018年7月中旬前,省市县政府间全部签订了文物安全责任书。省文物局与省直文博单位、各市(州)文广新局分别签订了《2018年度文物安全责任书》,逐级落实安全责任,明确责任目标。
来源:吉林省文化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