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台“意见” 保文化市场主体稳定
省文化厅落实强农惠农富农补贴,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倾斜
一是提升贫困村的文化服务能力。经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省文化厅于2016年4月份启动了全省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备购置补助工作,计划利用3年时间(2016—2018)分批对全省1493个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给予资金补助,标准是每个贫困村3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村民开展文化活动所需的电脑、投影仪、组合音响等。为做好此项工作,经与省财政厅商定,省文化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省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设备补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县(市、区)每年的建设指标、设备配备标准、具体要求等。每年推进过程中采取了文件要求、定期调度、年底验收等措施组织推进。目前,已完成了1100个贫困村文化器材的配备工作,最后一批393个贫困村文化器材配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预计2018年底前完成。通过文化设备的配备,有效改善了村民开展文化活动的条件,更加激发了村民参加文化活动的热情。
二是组织省内文艺院团开展“送演出下基层”文化惠民工程,并注重在农村演出的场次比例。2017年“送演出下基层”3000场,其中在农村的演出场次超过2000场。2018年,将继续实施这一惠民工程。通过演出活动,使越来越多的优秀文艺作品走近农村,让农村群众共享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的成果,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来源:吉林省文化厅网站